陕西省生态环境厅
关于张金东等同志任职的通知
陕环发〔2019〕3号
厅机关各部门:
根据省委办公厅、省政府办公厅《关于印发<陕西省生态环境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>的通知》(陕办字〔2019〕24号),经厅党组2019年1月13日会议研究,决定:
张金东同志任办公室主任;
徐 刚同志任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主任;
杨照涛同志任综合处处长;
张大昌同志任法规与标准处处长;
沈炳岗同志任科技与财务处处长;
张清香同志任排污许可管理处(应对气候变化处)处长;
严秉勤同志任自然生态保护处处长;
高 翔同志任水生态环境处处长;
白玉昌同志任辐射源安全监管处(核安全监管处)处长;
孙 丽同志任环境影响评价处处长;
张阿萍同志任生态环境监测处处长;
庞 涛同志任生态环境应急处处长;
吴忠涛同志任宣传教育处处长。
陕西省生态环境厅
2019年1月24日